案子管辖地在资阳市,开车到成都一个小时,现在再婚,又生了一个女儿,感情不和男方同意离婚,工资全部上缴给婆婆,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房子价值50万,还有10万的债务
2024-12-02 19:55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则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关于房产和债务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若房产是用于共同生活或一方婚前赠与另一方并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通常视为共同共有;若房产是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且仅由该方偿还贷款的,通常视为个人财产。 对于债务问题,如果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用于共同生活的,通常被视为共同债务;如果债务是单方向第三方借款,或者债务的用途不符合家庭需要,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 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尽量避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