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男方对我的极度不信任,猜疑心重。我起诉离婚,男方坚决不同意,加上我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所以法院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第二次我再起诉一次,法院会判决离婚吗?我需要什么证据才可以证明感情破裂?我们没有债务没有共同财产,有一个两岁的儿子,儿子归他家扶养已经达成协议。 2016.12.07
2024-07-13 13:06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没有判决离婚,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第二次起诉时,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仍然取决于您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 为了证明感情破裂,您可以准备以下几类证据: 1. 男方的不信任和猜疑行为的证据,如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这种不信任已经严重影响到夫妻的正常关系。 2. 双方因感情问题而分居的证据,如租赁合同、邻居或亲友的证言等,证明双方已经长时间没有共同生活。 3. 双方在感情上的冲突和矛盾,如家庭暴力、争吵等,可以通过医疗记录、警方记录或证人证言来证明。 4. 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心理咨询记录、双方的书面协议等。 关于儿子的抚养问题,既然双方已经达成协议,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意愿。但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的福祉,确保抚养安排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法院的判决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因此,建议您在准备第二次起诉时,尽可能收集和整理充分的证据,并考虑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