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前几个月,我转了一个休闲吧,6万块钱,然后还没有开业,过了一个月,房子就被政府拆了,这个房子他们三个人从地主家租来的地,然后是他们三个人盖的房子,休息吧也是向他们三个人手里转的,房子被拆的时候,已经说好了,他们退我钱,里面的东西我也没拿,是他们自己处理了,现在钱他们不退,人也跑了,这个钱我能收回来吗?还有就是,他们的房子是违章建筑,政府拆迁,肯定是提前通知了的,可是我向他们转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和我说这个情况,他们这种行为是不是已经构成诈骗呢?
2025-02-04 14:04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您的收入来源问题,如果您在从事与合法经营有关的活动时,如提供服务等,通常情况下,您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报酬;如果是在非法或违法的情况下获取收入,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关于房屋被拆除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房屋是由于合法建设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相关手续后建成的建筑物,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其所有人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房屋被政府依法强制拆除,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将归属于国家或者地方政府。 再次,关于退款问题,如果您认为对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对方退还款项,并赔偿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 最后,关于是否构成诈骗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如果对方有欺诈行为,即隐瞒事实真相,误导您签订合同或者进行其他行为,从而导致您遭受经济损失,那么可能构成诈骗罪。但是,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判断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