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公司现在找了一家新的公司合作,不知道是股份转让还是什么形式,地下的员工都不清楚,也没得到过通知。然后现在新的公司要求我们所有员工按照他们公司的薪资待遇模式走,如果按照他们的模式,我就相当于被降薪了一半,我不能接受。而且新的公司给了两个其他的职位让我选择,两个职位都不是我想做的,我就说我不接受,公司说那就只能我让我自己辞职。我觉得明明是公司的变动,现在却因为强迫我做其他职位,而且工资还降了的情况下让我自己辞职,我凭什么要接受。自己辞职的话就没有任何的补偿。我想请问一下这个事情合理吗?该怎样解决?
2021-01-04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