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在我们公司要搬迁,我在公司干了10年,现在我不想去了,请问有没有什么补偿
回答数:460
您好,公司搬迁,属于变更工作地点,属于改变原劳动合同里规定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的话,是可以拒绝的,只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时侯,才可以去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解约的话您主动离职是没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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