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主次责任怎么划分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方无照三轮车与无照二轮车相撞,车辆鉴定书说对方车辆完好,我方车辆制动不符合规定,(我方认为鉴定结果有失)对方与我方会车撞的我车左后屁股。请问鉴定结果可以不签字吗?不签字的话还要怎么做?责任怎么划分?
2025-02-09 02:48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通常依据以下原则。 事故当事人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停车,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迅速报告交管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认定。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上述义务,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可能会影响事故责任的判定。 对于您提到的车辆鉴定结果,如果双方对鉴定结论持有异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鉴定结论是否合法有效。 请您注意,以上仅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分析和建议,具体到您的案件中,还需要考虑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咨询机构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