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弟弟去年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女孩,说的是今年二月初六结婚,自从把彩礼钱14万4(另外还有认家钱,改口费,衣服钱,礼物)给对方后,对方却处处找毛病,今天女方家里说“如果不行就拉倒,彩礼钱是不会退的”,现在我家也不想同意这门婚事了,如果我家提出解除婚约,这个彩礼能不能通过法律的方式要回来??
2025-06-04 22:04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因感情不合而决定解除婚姻关系,那么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退还彩礼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彩礼应当是男女双方自愿达成的,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彩礼应当是在订立合同时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并且该行为不具有违法性。 退还彩礼的行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 如果您和您的家人认为解除婚约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彩礼。在诉讼过程中,您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彩礼,并且被告存在违约行为。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以当地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