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和孩子爸爸2015年11月第一次离婚,我是女方,当时离婚协议约定女方拥有房子的居住权,后两人复婚,又于2018年4月第二次离婚,离婚协议没有提及房子居住的问题,我想问一下,二次离婚后女方有权要求继续居住第一次离婚时约定的房子吗??如果第二次离婚后,女方情绪激动,在外面租房子,,N年后她还能申请居住房子吗??如果可以N年 最多是几年???

2019-07-25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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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进行居住了,应该以第二次的离婚协议书为准的。

2019-07-25 16: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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