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问下 我在一个饭店做主管工作4.5个月 然后前天老板侄子过来当着很多人骂我摔筷子,然后我跟朋友让他们休假 我下午没来然后老板侄子跟我道歉我7点多去上班了,然后今天早上老板来要开除我 还要罚款 然后要20号才给我结算工资,让我明天就搬出宿舍,请问我这个情况去劳动局告他有用吗?
2019-07-10 16:20您好,可以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