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追我尾,无人员上网,8日交警队责任书下来之后双方已签字盖章对方全责,现在的问题,对方只交了平安保险的强制险,我方车损还未定损,对方提出复议,我方想修车,给对方打电话定损修车,对方不接电话,我想问下,我该怎么办?
2024-07-17 00:25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你有权要求对方进行车辆损失鉴定,并且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解决。 向保险公司索赔。首先,你应该联系你的保险公司,询问是否有赔偿责任。如果你的车辆受损严重,你可以直接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与对方沟通。你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的方式与对方沟通,说明你的需求和期望,以及你希望如何处理此事。 咨询律师。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或者需要更专业的建议,请考虑咨询一位律师。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纠纷中,遵守法律程序是非常重要的。请确保按照法律规定行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