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年1月在及贷网络贷款平台贷款6400元,当时看首期还款866元,之后每期还款712元,就以为是10期,后面发现有12期。上个月还款之后共计已还7274元,平台要求我还要还1400多元,说我还有近一千一百元本金未还,说如果不还要上我的征信,请问这个利息合法吗?这种利率能上征信吗?
2021-01-06 22:12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