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共15天,在一起的日子九天,但是没有同过床,女方前六天打地不和男人同床,六天回门后,第十三天回来还是不和男人同床,说是例假来了,在这十五天时间内,媳妇把女婿不当人看,两人不和,过不到一起,男女双方是经介绍认识,都是由双方家长沟通操办婚礼,女孩从不与男孩沟通,婚后说是不喜欢男孩,两人没有实质的夫妻,无法建立感情,日子痛苦不堪,现在男方提起撤婚,女方为逃避退彩礼,女方不离,请问提起诉讼可以扯婚退彩礼吗?涉及财产21万元,全是现金交易,媒人是现场证婚人
2024-08-11 11:25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在结婚期间未进行实质性的共同生活,且没有生育子女,则属于事实上的无效婚姻。因此,如果您的情况符合这一规定,那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至于您提到的财产问题,如果您认为这些财产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并且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对价,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这部分财产。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离婚给您带来的损失,如精神损害赔偿等。 请注意,上述建议基于一般性原则,并不代表适用于所有具体情况。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采取适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