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比较复杂,我描述一下,2020年6月底,我与~~在二手房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7.4万,然后房子先交付给买方使用,待房子的不动产证下来后,买方再去办理银行按揭和不动产过户。现在房子的证下来了,我们陪她去银行按揭,银行说,我们的首付款流水不行,要重新过一遍,她让我把钱给她重新转给我,我就退给她了,之后钱没有到账,她说是银行要求监管冻结,要贷款批下来以后才能把首付给我们,昨天贷款批了,她们说要在我还清银行贷款时或者过户时把钱给我,现在我不想跟他们扯了,我不卖了,我想问问,他们算违约吗?我要把房子收回来,相当于他们无偿使用了7个月的房子,我没收到合同写的首付
2021-01-26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