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有贷款房一套,但大红本还没下来,现在离婚,法院不受理贷款房怎么办
15天前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该笔贷款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对这套房产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具体而言。 协商。夫妻双方可以就该房产的归属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在协议中明确房产的归属。 诉讼。如果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因此,在离婚时,对于共同购买的房产产生的债务,无论其是否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且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因此,在离婚前和离婚过程中,建议夫妻双方详细沟通并协商好各自的权益,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