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男方 离婚四年 有个女儿归我扶养 孩子一直是我妈带着从来没跟过我过 我已再婚 女方一直不接手 但是她节假日就接孩子 关系一直特别好 孩子愿随她生活 经过多次谈 我出钱 一直没谈成 后来就成僵局骂起来了 我就把孩子给她送去了送了两次 她没法了说是带了 但她在电话说走法律程序 我想知道她除了起诉变更抚养权拿到抚养费 还能起诉我什么?现在的情况说是她愿带了 因为她送回来我还送过去 她知道我脾气
15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您的妻子愿意将孩子交给他人抚养,并且有证据表明对方愿意接受孩子的监护权,您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申请。这通常涉及到证明对方不符合抚养孩子的能力或意愿。 收取子女抚养费。如果对方不愿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这个过程可能会涉及经济分析和家庭状况评估等环节。 财产分割。如果您认为对方在离婚过程中对你们的家庭财产进行了不当处理,或者存在其他财产争议,您也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非直接抚养方的权利保障。在某些情况下,非直接抚养方(即没有实际抚养孩子的父母)可以要求获得探视权或其他权利的保护,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请注意,以上建议基于一般性的法律原则,具体操作时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而定。此外,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