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名下共有一套房产,现在双方离婚,双方同意将房产赠予给女儿 我的父母名下共有一套房产,现在双方离婚,双方同意将房产赠予给女儿,将房产过户到女儿名下,离婚协议上写的也是赠予。现房产过户手续已经完成,但是在过户手续上过户给女儿的方式走的是买卖。父亲现在后悔,说想将赠予给女儿的房产收回,他可以收回吗?还有,父亲还有权利回到该房产中居住吗?(房产中的家具等用品大部分是父亲置办的)
2024-11-14 09:21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书面协议,表示同意将房产赠予女儿,并且房产已完成了过户手续,那么这一赠予行为是有效的。 关于您提到的父亲是否能够收回赠予给女儿的房产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除非存在以下情况。 父亲有证据证明赠予行为无效,例如赠予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违背公序良俗。 父亲和女儿之间就赠予房产产生了纠纷,法院判决房产归还给父亲。 然而,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没有具体提及父亲是否有权要求收回赠予给女儿的房产。因此,我无法确定父亲是否有权要求收回房产。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法律适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