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跟员工签署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时候,把应该给员工赔偿的三个半月,写成了三个月。少打了一个半字。但是后面的金额还是三个半月的。也就是说金额是对的,就是少了一个字。员工还没有察觉,他已经签字确认。单位里也公章盖了,请问这份协议还有效吗?
2021-01-06 22:27您好,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意思表述,如果在合同内容中出现错误,应该积极跟合同另一方沟通协调,重新达成合意内容,对错误的地方进行补正,签字盖章确认。如果不能协商处理,建议尽快诉讼解决,这样可以规避将来给自己一方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