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欠钱跑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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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也就是说,被告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委托代理人到庭,会做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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