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专家,想咨询下,我的超市在成都市金堂县,超市门口摆放了一个电瓶车充电器(长约40cm-宽20cm-高约1米,大概是小朋友摇摇车的一半大),城管以违法为由,三五个人强行把东西拿走了,并让交200罚金才能取回。请教下这个触犯了哪条法律或管理办法?收取200元现金有明文规定吗?(这个充电器每次充电收取一元钱,一下子让交200元,得是半年才能挣到,一直规规矩矩的经营,本就是小本生意,实在想不通,年底了心里堵得慌),麻烦专家回复下,非常感谢!
12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城市管理法规和商业行为规范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表明您可能会涉嫌妨碍公务的行为。 处理方式。 -您提到的“强制拿走”和“要求缴纳200元罚款”的行为似乎超出了正常的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范围。这种做法可能存在不当使用职权的情况,应当寻求法律援助进行申诉。 费用问题。 -要明确的是,200元的罚款是否合理以及是否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是一个法律问题。如果该金额过高,可能涉及到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来评估其合理性。 赔偿措施。 -如果确实存在不当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索赔申请,但请注意收集证据,如监控录像等,以便证明自己的损失。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事件时,重要的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不正当手段而造成更大的纠纷。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条款或程序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