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帮我看下这个文件最后一句话的意思吗? 是有充分理由就可以,还是光有理由不行还需要政策规定? 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及条件设置要求》第九条(一)年龄设置要求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和人员结构的需要,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和八级职员及以下岗位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以下;招聘中级技术人员、博士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基层招聘教师、医护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招聘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招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年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政法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干警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等。对招聘岗位年龄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有充分理由和政策规定的可以设置。”
2020-12-29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