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多月前,我和同学在教室嬉闹不小心弄掉了别人的平板(并未坏掉还可以修),并且当时是被同学弄到地上(并非我碰倒在地),并且道歉,当事人也并未当场要求赔偿。两个多月之后,当事人突然向我要求400元的赔款,我很茫然,并且当事人说这两个多月一直在找同学协商(我并不知情),说协商不通便找我与同学分别赔款。请问我需要赔款吗?该平板三年前价值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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