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今年40岁,由于结婚多年媳妇儿一直没有要孩子的能力。今年有了婚外情,媳妇儿要离婚,我想请问:我的这种情况会不会净身出户呀!
11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达到法定年龄的未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抚养义务。如果您的妻子因身体原因无法生育,且您作为其配偶具有抚养义务,那么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有可能得到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此外,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大量费用用于孩子的养育和教育,如医疗费、学费等,这些支出也是可以考虑纳入到补偿范围内的。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条款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法律法规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尽可能地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