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说全款买房,结果没有全款,说贷款不需要孩子还,才结婚的,没想到结婚没多久就不愿意管贷款了,当时刚怀孕,觉得男方家三观不不正决定离婚,后来男方又出了书面证明说还贷款,也按了手印,结果孩子刚生下来没多久就又不愿意还贷款了,这属于骗婚吗?还在哺乳期因为这个导致离婚女方有补偿吗,可以告他吗?青春都没了
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确实存在一些争议和复杂的情况。在婚姻关系中,一方要求对方承担贷款责任,并且在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认为是一种欺骗行为。然而,具体是否构成“骗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真实意愿、协商过程中的透明度以及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等。 关于赔偿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在离婚过程中,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因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因此,如果您认为男方的行为构成了欺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此外,由于您现在正处于哺乳期,您的权益可能受到特别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寻求有关儿童抚养权或探视权等方面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照顾您的孩子。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并收集充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考虑到孩子的福祉和社会环境,建议尽可能地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