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二手房,前夫房产证个人名字,在昆明没有时间回来,前夫他把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共三证拿给前妻在中介卖房和我签合同,交了定金3万元,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10月15日前过户。10月13日我就给前夫前妻打电话说明,叫他们把银行卡号发给我,我把房款转到他卡上。他们不给电话.短信也不回复,房价上涨了,卖底了不想卖。叫我给他加3万元。他说他爸爸是青北江法院退休有关系人事,不怕我起诉,他说:当时签合同他没回来,他说没有责任。我有他和前妻同意卖房通电话录音。我要过户,赔偿违约金,房屋差价损失。请律师我。谢谢!
2017-10-29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