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几个月前以看病为理由借了我11000元,写了借条,约定6月30日之前还。今天6月27了,现在他明确说不想还了,理由是:他认为我与他的一个合同导致我也欠着他同样多的钱(我对此有异议,可能要打官司才能解决那个合同的争议,所以目前那个合同存在纠纷)。而他借那11000元的时候他并没有提出合同有纠纷。 问:他的行为是否可构成诈骗?我如何维权?
回答数:426
对方行为不构成诈骗,建议协商解决不成的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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