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东莞恒大华府买了一间公寓,年底收的楼,带简单装修的,我自己自费花了五千多块钱贴了墙纸,1月十五号就搬过去住了,二月十四号那天晚上回家发现整间房子淹水,墙纸也被泡烂了,管理处维修部的过来把墙砸开,结果查出原因是墙内部装了一根切断一半的水管,我要求他们帮我维修好和赔偿我墙纸的损失,因为我是一家三口住进来了,这个房子也是我们家唯一的住所,他们如果要施工,我们就要另外找地方住,在东莞租个房子最短的时间也要签半年的合同才能租到,所以我们一家只能住旅店,现在已经住了一个月旅店了,花了五千多块钱,请问我住宿损失的这些费用,应该找谁来赔偿能?
2017-03-08 18:37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及房屋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如果是其他质量问题,可以与卖家协商,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