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离婚协议上两个孩子归我,男方每个月支付2千元生活费,从2015年九月离婚到现在,男方一都没有支付过生活费,我想起诉男方,可以吗?
2024-11-14 08:50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照顾、相互帮助。如果一方有义务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或者赡养费,而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你认为男方没有履行他应尽的抚养或赡养义务,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首先,你可以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拖欠的生活费用,并可能包括相关的利息和滞纳金。此外,你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即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男方支付欠款。 请注意,上述建议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分析。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