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工人,在试用期把右手食指切掉了,除去医药费,我还应该给他多少钱!手指已经接好,9级伤残!

2017-10-23 17:0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017年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2017-10-23 17:08:1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312今日律师解答 47406

相关推荐
你好,公司拖欠工资不发、我拿了客户的货款抵工资,是属于违法吗? 1回答
我爸爸在上班期间因救人受伤,腰椎压缩性骨折,算工伤吗 1回答
沈阳挂靠运输公司扣报废车的补贴款,迟迟不给,应该补助9000.他还要扣3000服务费,还有剩下的钱也一直拖着不给 1回答
用人单位以考勤对不上,打卡机,为由拖欠工资,上班期间要点名, 1回答
单位不给交保险,需要提供那些证据,举证? 1回答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女儿上初中,宿舍有几个同学钱不见了,这事发生了有好几次,有同学说是我女儿拿的,现在老师和校长都这样认为,宿舍不让住了,他们无凭无据这样诬陷,我该怎样用法律维护权益,还孩子一个清白!谢谢! 1回答
公司上班 7号 上了一个月 3000工资 1回答
你好!我妹妹她们在深圳一家工厂打暑假工,别人介绍进去的,进去的时候跟我们说给我们十一块钱一个小时,离职在工厂结工资,可是走的时候工厂没给工资,只出示工时,介绍的人最后只给结十块五毛,而且还有一部分到现在还没给,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可以去找工厂吗? 1回答
我是八月七号入职的,九月11号离职的,公司这个月就给我发了1779块钱,说是扣除离职当月餐补交补,这个能算当月吗,已经34天的时候交的离职报告? 1回答
脊椎病属于职业病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