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4年借给朋友20万,因为他的某些问题现在还不起我的钱,在去年他用一套住房押给了我,(关于房子没有写任何手续)今天他打电话给我说房子被法院保全了要进行拍卖,他让我也参与叫拍其中,如果房子卖28万我就再掏出8万房子就正式属于我,我想来想去都觉得不对,房子是法院拍的,叫拍的钱应该是法院收取我能用20万的借条吗?还有我现在不想要这房子只想要回我的20万,我可以去起诉他吗?如果起诉需要哪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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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款记录等)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后,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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