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五月份离婚,两个女儿均给男方抚养,离婚协议上写女方需支付每月抚养费一千,但女方拒不支付,18年九月份小女儿准备上幼儿园,男方无人照看,能否将抚养权给女方,男方现在无力照顾孩子,女方现在拒不配合,这种诉求法院会支持吗
2025-10-21 19:10在您提出的问题中,存在一些争议和不确定性。根据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权通常由双方协商决定,并且应当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如果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用,这可能会影响到男方对子女的照顾能力。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可能需要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其权益。 建议男方首先与女方进行沟通,尝试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如果沟通无效,男方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具体来说,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或变更抚养权,并请求女方支付抚养费用。此外,男方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