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发现老公和一个女的长期在店里同居,店员也都知道,他就是不承认,还起诉我让我净身出户,再给他五万精神损失费。我们结婚是白手起家,结婚后他家里人就不管不问,我们现在四个女儿,孩子从一出生到现在都是我和孩子姥姥带,我生孩子我婆婆也是不去医院,过月子也是不管不问。我们现在有一个手机店,一个美容店,三间门面,一套住房,我们感情不是很好,一方面也是为了我得照顾几个孩子,带孩子们都住店里不方便,几个孩子吃喝拉撒,洗衣服洗澡在店里更没有这个条件,我们分居有两年以上。现在让我同意离婚的话是的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我不要,一套住房和三间门面归我,房贷我还,所有房子都是分期,九十万债务我不承担二十多万的车归他
2021-06-11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