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情况是我这边女方想起诉离婚。1.我和丈夫在2016年1月28号结婚,在婚前已经同居,并有了身孕。但是我直到民政局领证婚检时,检查出丈夫有乙肝,才知道他这方面的情况,当时工作人员问他知不知道自己携带有乙肝病毒?他说“高三体检的时候知道的”。如今我可不可以就他隐瞒我的事实得到相应的赔偿? 2.家里房子是他父亲的名字,但买车一共花销八万,我拿了一万五。这一万五是我婚前辛苦存得的,怀孕上班甚至没请过一天假,但我拿出我所有积蓄和他买了车后,因为我现在带孩子没上班,就没有经济来源,但是他甚至一个月一分钱都不给我也是见怪不怪,反而我父母还要补贴我买菜米油盐。请问这种情况我离婚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2017-10-06 09:32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