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年2016年十月份突然肚子疼,去了本地的医保定点医院检查,没有查出具体什么原因,又赶上正好十一放假,建议住院观察,因为母亲疼得腰都直不起来,所以去了大连医大检查,查出是胰腺癌,并且做了抢救,因为母亲体质不好,医生建议保守治疗,手术处理了引起疼痛和痒的黄疸问题,住院几天疼痛和痒问题解决后,院方让把患者接回家,如今母亲去世了,我就想问问这笔费用可以医保报销吗?虽然不是定点医院,但毕竟是抢救,可去了社保,他们说报不了,我想咨询一下,真的不能报销吗?麻烦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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