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打算辞职,如果公司不让走,我们的法律是多长时间内可以走呢?
回答数:39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非试用期)无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4736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64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