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年10月17日在马鞍山红旗中路速派奇店买的一辆全封闭电动三轮车,价值7380元,因充电器质量问题,充电时发生故障,造成车辆烧毁,请问责任有谁来负。谢谢!
10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消费者购买的三轮电动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存在缺陷或者产品本身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应由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该电动车是由生产商生产的,则您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您可以向销售商进行索赔,因为销售商也有义务确保商品的质量,并且在销售过程中也应当注意是否存在瑕疵。如果您与销售商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法律适用和处理方式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