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您好,我是一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在16年的8月7日曾向捷信公司借了一笔小额消费贷款为2488元,并且我也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了还款,这笔分期付款一共是15期,我已经还了12期,本金和利息基本还清,但问题就在于当时为我办理分期付款的业务人员并没有向我解释清楚合同当中的条款,而且也是由于自己当时并没有这个意识,没有仔细阅读合同,而且在合同签订之后,业务员也没有按规定将合同给到我手中,所以造成我对合同当中除本金与利息外的其他条款毫不知情,这个问题我也反应到了该公司,但是却一直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及解决方案,所以想咨询一下律师同志,这样一个情况我是否可以拒付这多出来的款项以及如何调解问题
2021-05-09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