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离异的妈妈,有一个五周零两个月的男孩,我们是协议离婚的,小孩的抚养权归男方,我就付抚养费每月1500元,另外小孩的学费,看病医药费,还有奶粉费都是一人一半的,由于爸爸上班比较忙,小孩就由奶奶照顾,但是由于最近奶奶身体不好没有精力再去照顾小孩,他就和我商量叫我每天下午4点去接小孩一直到他下班回来为止时间大概到晚上九点这样,我说我要上班4点来接那是做不到的,我就提出建议要么就是去找个另临时工就管几个小孩,我下班了再去接小孩一直到他下班为止,费用我们到时候平分,他就很气愤,说这样不行说我没有尽到做母亲的抚养义务,真的是向他说的那样吗?
2021-06-03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