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姐妹三人,老大招婿上门的,2002年父母将楼房一幢公证赠与老大夫妻,前提是为他们提供终生住房,生老病死的费用由老大夫妻承担!1993年父母将楼房西边的58平方米的老厨房给我夫妻(囗头赠与),我们于1993年翻建,也没办新的建房执照(老公是转业军人户藉安徽,转业落户到我户口所在地)现房屋已全部拆迁!老大夫妻不承认58平方米的实方归我,他们提出要求,说我要拿58平方米的房子就要照顾母亲,给母亲养老送终!(父亲已去世多年)拆迁时我们两家各拿出10个平方给二姐的承诺老大夫妻也推翻!说20个平方均在我58里面出!建房执照的名字都是我父亲!我该怎么办?
2017-11-25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