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后,孩子,房子都给了他。去年他再婚后,后母嫌弃孩子,现在孩子暂时跟着我过。没想到他们今年把房子给卖了,具他们说现在她们在女方弟弟家住。我想请问他们有权利卖房子吗?卖房子的钱还有我女儿的份吗?
2024-07-27 10:42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因此,如果前夫和后母已经达成协议将房产出售,并且该笔款项也已分配到各自名下,则应视为双方自愿处分自己的财产,不构成侵权。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前夫和后母之间存在争议,也不影响您对房产的所有权主张。如果您认为房产是您的合法财产,您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归属,并要求前夫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至于您提到的卖房款以及子女份额的问题,这涉及到具体的财产分割情况和法律规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获得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