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2009年从村里承包的废弃坑地,是经村里党委,党员代表,村民代表,通过承包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变基本农田了,我办理了合作社手续,上面建设了蔬菜储存室,现在土管部门说拆处,怎么才能改变土地性质,基本农田变回坑地
7天前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所提及的土地性质变更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土地性质的变更通常是指土地用途的改变。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想要将基本农田(一般指耕地)转变为非农业用地,例如商业或住宅用地,这通常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而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也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因此,在进行土地性质变更之前,建议您先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及具体操作流程,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同时,如果已经存在争议,比如土地权属不清等,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此外,您也可以考虑与其他相关方协商解决,如可能的话,可以通过调解方式来解决问题。 最后,再次提醒您注意,任何未经官方批准的违法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行政拘留等。因此,请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提问。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