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者,给予什么以上处分

2019-08-23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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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2、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3、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4、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5、上述两种侵权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 6、根据你的描述,并不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

2019-08-23 14: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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