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1年离婚的,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是二婚,我带着一个女儿,和他结婚后又生个儿子,由于他整天不误正业,还经常打我的女儿,还打我那次掐我喉咙差点窒息…所以婚姻走到了尽头,当时法院判我每月给(和他婚生子)500元,由于我对法律的认识不够,听信了当时律师的话‘你先签了,离了婚,之后的抚养费好说…’,我就签了字,之后那个律师就说不好弄了…推卸责任,就成了现在的状况,我一个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的中年妇女,还带着一个女儿,怎么能承受去每月给另一个孩子的抚养费(直到18周岁),所以到现在没有履行的判决书上的抚养费,现在男方有让法院给了强制行书,我现在该怎么办?我需要帮助。法律是公平的。
5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或咨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是否有相关的政策可以申请补贴或补助; 如果对方仍然拒绝支付抚养费,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