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问题,现在两个小孩,离婚后都由我抚养,不用女方出抚养费,小孩大的12周岁,小的10周岁,现在女方要求给几万块,女方已经结扎,请问我要给钱她吗?或是适当给点,还有探望小孩可以限制吗?
2024-08-08 00:22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有子女的,应当依法为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孩子较大,且女方已经结扎,这可能意味着她没有生育能力,因此在支付抚养费方面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具体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还需要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 至于探望权,按照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同时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例如,探望的时间、方式等应尊重孩子的意愿,并尽量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此外,如果一方拒绝或严重妨碍另一方探望子女,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共同制定合理的抚养方案,以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