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祁阳县大安村和祁东县富民村山水相连,齿唇相依。近来,因富民村要在靠近大安村的附近修建一座养猪场被大安村村民抵制住了。为报复,富民村的部分人竟擅自将两村相连的一条传统乡村公路毁断,阻挡了大安村村民出行的方便之路。这样,大安村人去祁东衡阳等地就需绕个大圈子。请问律师,这种毁坏乡村公路的行为有没有法律和政府部门可以管?如果他说土地是他家的,路是他家的,我们是不是就拿他没有办法了?急盼回复。谢谢!
2025-11-30 02:3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挖掘道路、占用道路从事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如果您发现有人破坏乡村公路的行为,建议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至于富民村是否有权对这条公路行使所有权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该公路是富民村所有的话,那么他们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维护这条公路;但如果这条公路属于国家所有或者其他单位所有的公路,则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您可以考虑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