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原告、第三人共同参加诉讼主体不适格驳回后第三人是否可以重新起诉

2019-08-07 09:4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第三人有两种,即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有权提起诉讼,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2019-08-07 09:45:2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121今日律师解答 45490

相关推荐
西宁律师电话免费咨询。 1回答
我妈是2月出的交通事故,8月15生日,过了生日是不是赔偿金少一年 1回答
酒得利商城是合法的吗 1回答
扣员工基本工资违法吗 1回答
父亲司法拘留孩子考警察公务员政审能通过吗 1回答
别人冻结我的钱 我已经发给别人了 1回答
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会写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里吗 1回答
农村老宅翻建,沒有审批属于违建吗 1回答
失信被执行,还能当法人吗 1回答
工伤十一根肋骨私了能赔偿多少钱 1回答
我是一个轻微的尘肺病,在矿山工作,零是工,现在不知道怎么维权,要那些手续 1回答
车祸伤者住院观察,保险公司赔付医药费吗 1回答
没有写日期的离职申请有效吗 1回答
签了临聘教师合同,没体检,没入职,但是突然不想去,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1回答
女方怀孕男方喝花离婚房子是谁的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