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结婚3个多月,现在怀孕期间,彩礼20万,酒席花费9万左右,双方感情不和,都同意离婚,对彩礼等存在争议,请律师代理诉讼离婚并分配财产
5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婚姻纠纷,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婚前或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共同生活,并且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这些财产一般应视为共同所有。 针对彩礼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彩礼是男方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向女方支付的一种财物,它通常包括现金、金银首饰、房产、汽车等实物。彩礼的返还应当基于双方之间的感情状况以及实际支出等因素来判断是否合理。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协商。 至于酒席费用,如果该费用是在婚前由一方负担,且符合当地习俗和法律规定,则可以认为这部分费用也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该费用是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发生的,且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也需要考虑其归属问题。 最后,无论最终如何处理,都需要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尽量达成有利于双方的协议。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