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税收保全的财产。。。。。。

2019-11-27 16:3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税收征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2019-11-27 16:30:0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255今日律师解答 46835

相关推荐
律师收取身份证合法的吗 1回答
我和前妻离婚五年协议房子归我但房子以前没有房证 1回答
你好律师,我请问一下,我和我老公离婚了,但是我们有一套房是写的孩子的名字,可是孩子现在没了,离婚的时候这套房离婚协议上写的归我,请我能独自卖掉吗? 1回答
挪用公款笔录模板有没有 1回答
当房东提前告知不续租,租客可以提前搬离吗 1回答
暖气违约金可以不交吗? 1回答
伤者出院以后伤者三个月没有和车主联系 1回答
厂里发的工资不合理可以告到劳动局吗 1回答
两个人打架派出所为什么不抓人 1回答
组织考试作弊罪案中介绍他人作弊的属于犯罪吗 1回答
我是二婚,带一个孩子,现在又生一个,离婚男方让给抚养费 1回答
豆豆钱网贷是合法的吗 1回答
平安法务部说要给我立案 1回答
交通局协议解决以后法院批捕是什么意思 1回答
买家损坏商品后退货,我可以起诉他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