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税收保全的财产。。。。。。

2019-11-27 16:3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税收征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2019-11-27 16:30:0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357今日律师解答 47855

相关推荐
你好,我的房东不退给我押金,房子到期了,没有签合同,押金有微信转账,怎么解决 1回答
声明书公证后有法律效力吗 1回答
当我被已婚情人威胁不让分手 1回答
已还清起诉的费用为何还要冻结银行卡 1回答
银谷电话怎么没人接,我贷款合同书,怎么办不知道 1回答
交通事故受伤的付次要责任其他两个共同承担主要责任要怎么划分 1回答
受了工伤公司五险一金会不会在交 1回答
买私人房子能公证吗? 1回答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经过男方可以迁走吗 1回答
厂里发的工资不合理可以告到劳动局吗 1回答
携带弹弓钢珠打了一只辣子,和四只只黑头小鸟违法吗,谢谢 1回答
我是国企法人,因债务被列为失信执行人,请问怎么能取消?如果企业破产清算了,能取消吗?谢谢! 1回答
知识产权的案子,交不起罚金会法院执行拍卖房子车吗 1回答
兴业银行法院传票过来了 1回答
骨折没到三个月可以去评残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