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税收保全的财产。。。。。。

2019-11-27 16:3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税收征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2019-11-27 16:30:0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074今日律师解答 45024

相关推荐
看 poren tubi 合法吗 1回答
伤者出院以后伤者三个月没有和车主联系 1回答
金猪生活app合法吗 1回答
兴业银行法院传票过来了 1回答
你好,请问贩毒21克,能判多久 1回答
请问投诉老师可以找律师吗 1回答
厂里发的工资不合理可以告到劳动局吗 1回答
骨折没到三个月可以去评残吗 1回答
外聘人员没有同工同筹怎么办 1回答
声明书公证后有法律效力吗 1回答
我订婚后,男方有错悔婚,我需要退还礼金吗 1回答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些关于交通事故的问题 1回答
已还清起诉的费用为何还要冻结银行卡 1回答
买到假票报警有用吗,还未使用就发现票是假的 1回答
销售网络营销软件,是否可能涉嫌违法咨询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