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增城中新镇恒大山水城三期203座1503室刘生,事宜:2017年6月10日早上6:30,我父亲下楼溜狗,号称是物业人员养的流浪狗,不管理,到处乱窜,流浪狗在1楼窗台下生仔,狗护仔咬死我家贵宾犬,非常凶猛,我爸只能躲开,当时报警,协商赔偿一只同种类狗,现在2个月过去,在这期间,物业多次推托没找到狗,现找到狗,说狗贩子跟他们很熟,友情价2600块,让我出1200元,现在市面价1200元是可以买到一条狗的;今天答复2600元的狗也卖了,我们继续找,慢慢等结果吧!,后业委会人员一起协商说赔狗价的1半,1千元,物业商量后不同意,同意花一周时间找宠物狗一只,现回复找不到,这种情况,如何保护自己财
2024-12-12 02:03尊敬的业主。 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以保护您的财产权益。 保留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录像、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 联系当地的动物保护组织或相关部门,寻求专业的帮助和指导,了解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适用。 将上述情况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物业服务存在过错,则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寻求律师的帮助,分析具体法律条款,确定最佳解决方案。 请保持冷静,积极应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