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8年,未签订劳务合同,目前单位变动,解散原单位,由国资委接手,单位未购买保险,并且工资待遇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老员工,请问可以要求哪方面的经济赔偿?具体哪几条法律条文作为依据?
2025-09-08 22:4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并未与原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无法获得相应的劳动保护和福利。 关于是否能要求经济赔偿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途径。 劳动仲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通过仲裁程序来解决纠纷。 法院诉讼。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申诉至上级部门。如对处理结果不满,可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诉。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