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与云南赛福特服务中心(国企)签订劳动合同至今(其中2016年本人工作部门赛福特服务中心汽车修理厂承包给个体,(云南赛福特服务中心其他部门还存在) 合同没变,五险是原单位出,工资是现岗位老板出至2018年)现岗位老板编造理由说本人误传经营信息如下图,原单位能否单方面终止合同停我的保险? 谢谢!
23天前首先,您提到的合同条款中没有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因此,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者双方书面约定,否则无法单方面终止合同。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这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员工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解雇员工时,都需要提前通知,并且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补偿金等赔偿。 再次,如果您认为您的行为导致了公司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和协商解决。但在此之前,应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最后,请注意保留所有与您的工作有关的文件和记录,以便将来可能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了解具体情况并保护自己的权益。